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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省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及标兵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10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15-10-22访问次数:746

各院级党组织: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相关通知精神,拟在全省学校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及标兵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为推荐和选拔我校先进典型,现在校内组织推荐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全省表彰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二级院系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下同)120个,其中标兵5个;优秀共产党员230名左右,其中标兵5名、大学生优秀共产党员3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80名左右。我校可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2个、优秀共产党员(标兵,教工)3名、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学生)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

二、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依据《江苏省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标兵评选办法》(苏委教组〔201018号)规定的有关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

三、推荐及表彰的程序和办法

1. 各院级党组织参照表彰的基本条件,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在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党委会集体研究推荐对象。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应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的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基层党务工作者为主,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2010年以来,已经受过省委或省委教育工委表彰的基层党组织和个人,本次不再推荐。

2.学校成立评选小组,对各院级党组织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报学校党委审批。

3.对经学校党委审批的拟推荐基层党组织和个人进行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四、材料报送

1. 基层组织和个人所在院级党组织填写相应登记表 (见附件2-6)。登记表中主要事迹栏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表格中的地名、单位名、人名、曾获奖励等一律使用全称,各推荐单位要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登记表须加盖院级党组织公章。

2. 请于324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邮箱:nhzzb@nuaa.edu.cn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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