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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来源:10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16-09-10访问次数:526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17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为2017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简称推免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根据学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程序

1、成立学院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王建文

副组长:郑易平、李栗燕、尹春苹

成员:施向峰、王炳、张杰、谢丽、陈雷

研究生推荐工作小组应根据学校推免工作精神,制定修订选拔推荐标准,分配名额,审核被推荐人选条件,接收处理投诉,审定学院免试研究生名单。

2、文件精神传达

组织全院2013级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关于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文件、通知内容,明确传达相关精神。

3、个人申请

依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学生根据自身情况确认是否满足推荐条件,符合推荐条件且在拟推荐名额范围内的学生填写《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4、综合排名、公示和最终推荐

综合学生的专业意向及综合排名,组织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面试,确定学生的推荐类型及推荐专业方向,并将确定的免试学生名单上报学校审核,审核后在学院张贴公示3天。

二、推荐条件

2017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推荐条件应满足《通知》中第四条的要求。现将推荐条件的有关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1.所有学生均为应届毕业年级学生,需通过全部应修的必修课程,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参加选拔的学生,其成绩要求为前三年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

3.凡获得各种义务类奖学金(国防奖学金、国防科技奖学金等)的学生,必须经设奖单位同意、学生处审核后方可推荐。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给定的保研指标进行名额分配。本届推荐名额不设置校内和校外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本次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总名额8名,候补名额2名。

推免过程中,如果有自愿放弃保研的同学,名额自动顺延,对于放弃保研的学生,必须提交一份书面的承诺书,否则后果自负。

四、学生综合排名方法

1.推荐免试资格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前8名同学获得推免资格,第9、10名同学依次作为候补。

2. 学生综合成绩共分为两个部分,其中平均学分成绩(百分制)占70%,面试成绩占30%。

3. 参加面试学生资格将按照平均学分成绩排名,取每专业前五名参加面试(平均学分成绩将精确至小数点后若干位,直至有排名结果为止)。

五、具体时间安排

  1. 2016年9月10日17点前,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制定、提交和公布推免工作细则,全面展开推免工作。
  2. 2016年9月12日,组织学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对学生进行排名。
  3. 2016年9月13日下午16:00前提交申请表、上报面试推荐材料。逾期提交材料学院将不再受理,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
  4. 2016年9月14日,学院组织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面试。
  5. 2016年9月14日17点前,各学院将拟推荐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并予以公示。

六、相关事项

  1. 所有材料务必保证真实、准确,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申请推免资格。

2.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放弃推免资格,不参加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学校不出具与就业、报考研究生、自费出国等有关的材料。

3.为避免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时发生问题,推免生在报名后至研究生入学前不得更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籍信息等。

4.推免生应再接再厉,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第四学年的学习中有课程不及格或毕业设计成绩达不到优良、或受到处分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16年9月6日

附件: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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