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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2018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18-11-28访问次数:375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要求和统一部署,特制定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学校国资处要求,学院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资产清查工作。

  长:王建文

  员:王晓庆 徐华伟  王建鹏

二、工作方案

1. 总体要求

依据学院固定资产台账进行逐台/件盘点、清查。

2. 清查内容

此次国有资产清查是在2016年资产清查基础上,继续完成后续工作,进一步明晰资产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研究解决新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学院将以固定资产台账为基础数据,对学院各系部所使用的资产原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文物及陈列品等固定资产进行逐台/件清查。

3. 时间节点

1)学院成立资产清查工作机构,确定学院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20181127日前)。

2)依据固定资产台账逐台/件清查盘点学院使用的公用房、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等固定资产,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清查出盘盈、盘亏、出租出借等情况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材料及相关说明。20181127-125日)

3)审核、汇总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结果,形成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并填写固定资产盘点汇总表、固定资产清查盘亏申请表、固定资产信息变更申请表。2018125-129日)

4)报送资产清查工作相关表格。20181212日前)

三、工作要求

1. 此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工作组成员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保证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2. 在固定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我院固定资产情况。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181127


附件:

教师个人固定资产账物核对操作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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