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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思想者学术论坛实施办法

来源: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19-01-07访问次数:778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思想者学术论坛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论坛是由人文学院本科生、研究生自发组织的学生学术交流平台。

第二条 本论坛成立的目的在于营造学院浓厚的学术氛围,增进研究生与本科生的学术交流,提升研究生、本科生的学术水平,扩大我校人文与社会学科影响。

第二章 主题及场所

第三条 论坛主题:邀请人文学者开展学术讲座、报告;组织研究生、本科生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共同探讨、研究学术前沿问题及社会时政热点。

第四条 本论坛每月至少开展活动一次,常设活动场所为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楼107室。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五条 本论坛组织机构为理事会,设置理事长1名,负责论坛运作,与指导老师商讨论坛事宜。设置理事若干名,辅助理事长筹备各次论坛集会活动。

第六条 论坛实行会员制,申请会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1)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学生;

2)其他学院的学生若想加入,必须征得理事会的同意;

3)承认本论坛章程及相关规定。

第七条 会员权利:

1)参加论坛活动,有作为学术报告人发言的权利;

2)对论坛提出建议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3)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原则。

第八条 会员义务:

1)论坛要求所有成员均应按要求参加相关论坛活动,按时到场,自觉保持会场秩序。因故不能参加要提前请假。

2)论坛活动结束的一个星期内,参加活动的会员应提交一份学习心得报告至论坛理事会。报告内容应包含每个报告者所讲的主要内容、对报告的心得体会、相关问题和建议。

第九条 对会员年度参与活动的表现进行考核,评选出优秀会员若干。

 

第四章 论坛经费

第十条 本论坛运作经费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学生工作经费;

2)以“思想者”团队为名进行相关科研课题的申报所得经费;

3)与学院团委实践部合作以赞助的形式筹集论坛经费。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99月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为人文学院学工办与本论坛理事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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