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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关于开展首批工业和信息化部校企协同育人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19-12-18访问次数:1820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关于开展首批工业和信息化部校企协同育人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工人函〔2019〕321号,以下简称《认定通知》,附件1),工信部首批校企协同育人示范基地认证工作开启,现将我校申报和遴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与企业(院所)有着良好的校企协同培养研究生的经验的培养单位均可组织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要求参照《认定通知》中“主要任务、申报条件”条目。

三、时间安排

1.2019年12月23日(周一)前,请申报的老师按《认定通知》要求填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校企协同育人示范基地建设申请书》(企业意见和盖章可暂时空缺),组织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学院301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文本(发送至以下邮箱地址:30142716@qq.com)

2.2019年12月25日(周三)左右,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公布推荐项目。

3. 2019年12月28日(周六)之前,获得推荐资格的项目继续完善申报材料,完成《工业和信息化部校企协同育人示范基地建设申请书》(包括高校意见和签章、企业意见和签章)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6份,含学校存档1份,如企业或合作学院需要留存,可增加份数),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同时提交终版的电子文本(发送至以下邮箱地址:wang_yan@nuaa.edu.cn)。装订要求后期再行发布。

4.2019年12月29日(周日)之前,研究生院统一上报工信部人教司教育处。

四、对于获得工信部认定的项目,研究生院将在建设条件和研究生招生名额配置方面予以倾斜和支持。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关于开展首批工业和信息化部校企协同育人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校企协同育人示范基地申请书(空白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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