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文宇教授来我院做学术讲座

来源: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19-12-20访问次数:777

(供稿人:熊敬)

    12月19日上午,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知名商法学家王文宇教授来我院讲座,讲座主题为“运用法经济学分析商事合同”。讲座由我院院长王建文教授主持,院长助理王炳老师,李宗辉老师、王文军老师、汤鸣老师、顾芳芳老师、洪骥老师、熊敬老师等多名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王文宇教授首先介绍了法经济学的基本观点,提出法经济学区别于法教义学的一个典型特征是前者更加侧重交易行为的经济面和功能面。在抛出“如何穿透法律表象以探索交易内涵?”的问题后,王文宇教授认为,面对纷繁复杂的商事交易,经济学观点具有化繁为简的分析功能,值得借鉴,如源自保险法学的道德风险、逆选择,即可适用于企业并购。



    对于我国民事合同和商事合同如何区分的经典问题,王文宇教授从“法律是否倾斜保护弱者”的角度为在座师生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视角。他认为,基于保护居于谈判弱势地位主体的法价值选择和法感情需要,法律对于民事合同介入更多;而对于商事合同,由于合同主体都是具有丰富交易经验的商人,法律应赋予这类主体更大的自治空间。



    通过运用法经济学基本理论分析商事契约和商事组织,王文宇教授以光谱图的形式展示了商事契约与商事组织的交汇关系,此种关系依阶段可分为一般传统契约、短期商业契约、长期商业契约、特殊中间组织(Hybrid Network or Alliance)、中小型商业组织、大型商业组织。王文宇教授结合美国实践和立法经验,对商事契约和商事组织的具体形态逐一进行了介绍。



    王建文院长对王文宇教授的报告做了点评,认为王文宇教授运用法经济学分析商事合同视角独到,可以拓展商法学者的研究视野,也提供了另一种解释商法的路径。王建文教授针对王文宇教授讲座中提到的台湾一起关于无名合同的案例,从法教义学、法解释学的角度发表了自己观点,同时也提出商事审判中商法思维的重要性。



分享: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将军大道29号 邮编:211521

Copyright © 2020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网站管理

相关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