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郑文革 | 性别:男 | |
职称:副教授 | 博导/硕导:硕导 | |
主要研究方向:法理学、数字法学 | ||
电子邮箱:wingoalzheng@nuaa.edu.cn | 办公室:人文楼 | |
个人简介(含学术经历、主要成果、社会兼职) 一、学术经历 1.2007.09—2011.06安徽大学法学院 法学本科 2.2011.09—2013.06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法学理论硕士 3.2013.09—2016.06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法学理论博士 4.2016.07—2019.02 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5.2019.02—2025.06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讲师 6.2019.05—2025.05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博士后 7.2025.07—今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副教授 二、主要成果 (一)著作 1.《推定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独著。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2.《网络与人工智能法学》,法律出版社2023年版,合著。 (二)论文 1.郑文革:《客观目的论解释方法探究》,《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 2.郑文革:《纳西族殉情现象的法社会学解读》,《科学经济社会》2015年第3期。 3.郑文革:《法律的客观目的解释》,《法律方法》(第18卷)2015年第2期。CSSCI来源集刊。 4.郑文革:《中国古代社会的道德报应观》,《人民法治》2016年第2期。 5.郑文革:《法律正当性论证的实践理性范式 ——对“休谟问题”的回应》,《江汉学术》2018年第3期。 6.郑文革:《论推定的适用条件与规制——从“彭宇案”说起》,《朝阳法律评论》第十四辑,浙江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 7.郑文革:《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建构的责任路径》,《中国应用法学》2022年第5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23年第2期转载。 8.郑文革:《基础规范对休谟问题的回应及其反思》,《中国海商法研究》2023年第2期。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 9.郑文革:《民航人工智能的潜在风险与应对策略——以波音MCAS为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1期。 10.郑文革:《人工智能赋能新质生产力的实践路径与制度保障》,《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6期。CSSCI来源期刊。 11.Wenge Zheng, Bowen Niu, Zhenguo Chen, The Impact of Divorce Cooling-Off Period on Registered Divorces: Evidence from China, Social Sciences, 2024, 13(11), https://doi.org/10.3390/socsci13110612. 12.郑文革、刘婕:《低空经济发展中的潜在风险及其应对》,《阅江学刊》2025年第2期。 13.郑文革、崔文惠:《论无人驾驶出租车致人损害的责任分配》,《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25年第2期。 14.郑文革:《低空经济核心要素的功能定位与作用路径》,《山东社会科学》2025年第7期。CSSCI来源期刊。 15.郑文革:《论作为科学的法学的不自信》,《澳门法学》2025年第3期。 (三)课题 1.主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人工智能的社会风险与法律防控研究》(NR2019016)。 2.主持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人工智能主体性建构的责任路径研究》(21SFB4016)。 3.主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身体哲学视域下具身智能的法律规制研究》(ND2024004)。 4.主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背景下低空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研究》(NZ2024053)。 5.主持2024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专项(优秀课程建设)项目《法律职业伦理》(2024YJXGG-E34)。 三、社会兼职 1.江苏省法学会互联网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 2.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 3.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理事。 4.江苏省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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