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选树我校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战斗堡垒和模范辐射作用,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激励和引导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立足本职岗位、发挥表率作用,为深入贯彻“三个为本、三个促进”办学理念,加快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奠定坚实的组织保障。经校党委研究,决定于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院级党组织3个,教工党支部20个,研究生党支部15个,本科生党支部15个。
(二)优秀共产党员:教工党员50名,研究生党员30名,本科生党员30名。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
二、评选标准和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标准和条件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党组织为总体要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贯彻和推进学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的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为根本依据。所有参评的单位和个人以近两年业绩和表现为主,并将开展和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作为评选内容。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含院级党组织、党支部)
参评先进基层党组织要求是我校正式设立一年以上的基层党组织。
1.班子坚强有力。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发挥好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团结和谐。坚持学习、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
2.党员队伍先进。党员发展工作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富有实效。党员队伍先进性明显,精神风貌积极向上,在教学科研和服务师生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制度机制完善。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监督约束制度健全,各项工作机制运行良好。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落实到位。
4.发展成效显著。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强,团结带领本单位党员和师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效地领导或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5.群众满意度高。密切联系群众,从实际出发为师生办好事、办实事,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工作作风和工作实效得到群众公认,受到群众拥护。
6. 清正廉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廉政工作体系;近年来所在基层党组织无严重违法、违纪事件。
(二)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共产党员要求是正式党员,或者有突出事迹和贡献的预备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性观念强,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自我要求严格,思想品德优良,清正廉洁。
2.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承担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热心公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优秀大学生党员要求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在各方面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3.全心全意服务群众。自觉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参加为群众服务的各项活动,热心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受到师生敬佩爱戴。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党务工作者需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并且现仍从事党务工作。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研究党的理论,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模范执行党的决议、指示和决定。
2.党务工作能力突出。组织协调能力强,党建业务精,有较强的奉献精神,主动认真完成组织所分配的各项任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勤于思考实践,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促进和保障中心工作。
3.始终坚持公道正派。作风优良,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做党内外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树立党务工作者良好形象,受到党员群众好评。
三、推荐及表彰的程序和办法
(一)各院级党组织负责本单位的推荐工作。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标准程序。评选推荐前,各院级党组织要通过网络或党员大会、教职工大会等形式发布相关工作,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建立在最广泛的群众基础上;评选推荐要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严格对照评选标准,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程序进行评选推荐;对拟推荐对象要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通过支部大会、党政联席会议或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在单位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各院级党组织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应注重将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显著,在落实学校各项工作中解放思想,勇于开拓,敢于担责,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师生在事业发展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基层党组织推荐出来。
(三)教职工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应向教学、科研一线的党员倾斜,注重将心系发展、热心公益、倾心育人、潜心治学,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优秀党员代表推荐出来;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应围绕“高素质公民和未来开拓者”人才培养目标,注重将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在学习、服务、科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关心集体,服务同学,在学生中被广泛认可的优秀党员代表推荐出来。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面向全体专、兼职基层党务工作者,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推荐,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推荐从严掌握,表彰人数一般不超过3名。
(五)评选表彰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部具体实施。学校党委成立评选工作小组,对各院级党组织推荐上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进行评审,提出表彰建议对象,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四、材料报送
(一)各院级党组织需以文字形式报送推荐情况报告,包括组织推荐过程、评选及公示情况、最终推荐名单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基层党组织和个人所在院级党组织填写相应登记表 (见附件2-4)。登记表中先进事迹概要控制在300字左右,由事迹材料缩写而成。表格中的单位名、人名、曾获奖励等一律使用全称,各推荐单位要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登记表须加盖院级党组织公章。
(三) 所有申报者均需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应内容真实、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可读性强,以鲜活的事例和细节展现真人真事,具有较强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
(四) 各单位请于6月16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办公室(综合楼828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nhzzb@nuaa.edu.cn。推荐申报先进个人荣誉的需同时提供电子照片一张随同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电子照以个人姓名命名,联系电话:025-84892749。
五、工作要求
各院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抓手,作为丰富基层组织生活的有效载体,作为开展党内教育的有效契机;要精心组织,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标准程序,切实将做出实绩、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切实通过评选表彰,树立崇尚实干、崇尚先进的事业导向;要加强宣传,各院级党组织在学校表彰的基础上,通过事迹报告会、学院网页、宣传展板等形式加大对先进组织和优秀个人的宣传力度,努力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
附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及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推荐名额分配表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