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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第八批青年教师和干部校内交流 挂职锻炼和第七批校内交流挂职锻炼人员 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10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15-10-22访问次数:404

各院级党组织:

根据《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关于选派青年教师和干部进行校内交流挂职锻炼工作的意见》(党组字〔2007〕27号)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现启动第八批交流挂职和第七批交流挂职人员考核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挂职岗位选定

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组织部提出挂职需求信息,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挂职交流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于6月23日上午下班前将需求信息表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学校按照各单位工作需求的缓急和具体情况协调选定挂职岗位。

二、挂职人选推荐

(一)条件

1.机关科级干部或硕士以上学位、工作两年及以上工作人员;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年青教师;

3.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4.40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范围和名额

机关党委推荐10名左右,其它院级党组织各推荐1~2名。

(三)人选推荐

挂职人选推荐本着个人愿意和组织培养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推荐人选需经过院级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确定后,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挂职干部人选推荐表》(附件2),于6月23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表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三、交流挂职人选和岗位的确定

组织部负责对岗位和推荐人选进行初选后,报校党委研究确定2014-2015年挂职岗位和人选。挂职岗位和人选确定后,组织部、挂职人员派出单位和挂职岗位单位协同落实相关工作。

四、挂职时间

校内交流挂职时间为一年,即2014年9月~2015年8月。

五、挂职人员考核

挂职结束时,挂职单位要对挂职人员进行工作考核和鉴定,工作考核和鉴定主要围绕该同志的德、能、勤、绩、廉和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要在听取师生群众意见基础上,通过处(部)务会讨论给出考核意见,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挂职人员挂职期满考核表》(附件3)。挂职人员要对挂职工作进行书面总结,总结主要围绕挂职期工作落实情况、挂职体会等进行,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挂职人员挂职期工作总结》(附件4)。以上工作请于挂职期满后一周内完成,第七批校内挂职人员名单见附件5。

六、工作要求

(一)干部挂职锻炼是我校加强教师和干部队伍建设、培养后备人才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站在学院、单位和学校长远发展的角度,积极鼓励优秀的青年教师和年轻干部参加挂职锻炼,认真作好相关动员和选拔推荐工作。

(二)挂职期间,挂职人员的主要精力应放在挂职岗位的工作上,可安排适当时间处理原岗位的相关工作或教学任务;挂职人员派出单位要为交流挂职人员作好工作安排,保证他们安心挂职岗位工作;挂职人员接收单位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明确任务分工和指导责任人,安排好挂职锻炼人员的工作,为他们提供平台,帮助他们锻炼成长。

(三)挂职期满,各挂职单位要对挂职人员进行工作考核和鉴定,将考核情况反馈给挂职人员,并与挂职派出单位协调落实好挂职人员回单位工作的相关事宜。

材料报送邮箱地址:gbzzb@nuaa.edu.cn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挂职交流岗位需求信息表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挂职干部人选推荐表

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挂职人员挂职期满考核表

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挂职人员挂职期工作总结

5.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第七批校内挂职人员名单

挂职(附件1、2、3、4、5).doc

组织部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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