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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10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15-10-22访问次数:447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努力促进人才培养机制创新,提高我校本科生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201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学校《关于进一步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本科教学优秀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着重研究当前我校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师教学能力发展、学校公共课程教学中心运行机制构建、院系教学条件共建共享、课程教学规范与建设标准等专项问题,通过理论研究、教学实践和管理创新,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水平的进一步提升。项目的研究时间自2014年5月起,结题时间最迟不超过2015年12月。

二、项目申请

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申请者自行拟定研究项目的名称,按要求和规范填写《2014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申请者作为项目主持人每人限报一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档一式3份以及电子文档交所在学院或教学单位审核。主持校级或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含课程建设专项)尚未结题验收的老师原则上不能申报。

三、项目经费

根据项目研究或建设内容,原则上一般项目经费为6000-10000元,重点项目经费不超过3万元。

四、项目审核

学院和教学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申报项目组织论证和全面审核,由主管教学领导在纸质项目申报书上签署意见、盖章后集中报送教务处,并同时提交《2014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3)。

五、项目评审与立项

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在专家集体评议基础上确定拟立项的项目及资助经费,经学校审定后发文公布。

六、时间安排

2014430前,项目申请人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上报至所属学院或所在教学单位。

201455前,各学院或教学单位须完成申报项目的审核、汇总排序和上报工作。

20145月上旬,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审定并公布立项资助项目。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报除项目指南中的第八类外,一般不支持课程建设项目。

(二)本次申报工作联系人:钱钰、杨玲 ;联系电话:84895740;电子信箱:jyk01@nuaa.edu.cn。

附件:通知及附件2014年教改申报正式发文.doc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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