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鉴于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已严格要求使用公务卡报销,考虑到出国人员无法使用公务卡开支经费,经研究决定,允许项目负责人调整年度经费预算。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当年出国时间超过6个月的,可申请调整年度经费预算;项目年度经费预算调整比例,不得超过当年出国时间所占比例。
2.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将项目2015年度部分预算经费延缓至2016年执行,也可以申请将2016年度的部分经费预算提前至2015年执行。
3.项目负责人的出国时间以人事处师资办公室档案为准,经费预算调整申请必须经过所在单位审核。
4.请有基本科研业务费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于12月19日前将申请表(见附件)交至科技部626室;2015年新立项目的负责人,可以在提交《立项资助任务书》的同时提交申请表。
联系人:孙运涛 电话:84892758
附件:
科技部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