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抄袭检测时间安排
1、2016年5月23日,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抽查学生比例、人数,产生被抽查的名单并上报备案。
2、学生提交被抽查论文的截止时间为5月26日下午5点前(请提交到本科毕设系统中)。
3、论文检测、抽查结果分析时间安排为:
5月27日,完成首轮检测;
5月28日—31日对需修改论文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后论文5月31日下午5点前必须提交;
6月1日对修改后论文进行再次检测。
4、6月2日处理完成抽查结果,并向学校提交抽查报告;
二、毕设检测工作安排
由论文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论文写作并对论文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学院教学秘书负责论文检测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学生将经过指导教师审核后的论文提交系统,教学秘书进入毕设系统下载论文进行第一轮检测。
2、第一轮检测后,由教学秘书将检测报告告知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不通过论文进行审核,并给予学生修改意见。
3、修改论文经指导教师审核后上传毕设系统,参加第二轮检测(检测论文将从系统上直接下载,如修改后论文逾期上传,将以检测当天系统中论文版本为检测文本)。
4、第二轮检测不通过由指导教师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修改通过抄袭检测后予以答辩或延迟答辩)。
三、抽查学生人数比例
我院2016届本科毕业生共79人,分属三个专业,全部参加论文检测,占所有参加毕设学生的比例为100%。此次抽查严格按照“本次检测比例为100%”要求进行抽查。
四、检测指标评价方案及措施
规定检测指标“完整检测结果复制比”对论文评价结果的影响和相应措施如下:
完整检测结果 复制比 | 评定结果 | 措施 |
小于等于20% | 通过 | 通过 |
大于20%且小于等于30% | 修改后通过 | 组织分析论文检测结果,提出修改方案,修改通过抄袭检测后予以答辩 |
大于30% | 复核 | 由指导教师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修改通过抄袭检测后予以答辩或延迟答辩) |
五、评价方案合理性说明
因我院三个专业均是文科专业,尤其是法律学专业,论文中会引用到许多法律条文等,重复率检查中,客观上会增加重复率,所以我院比例上限定为30%,符合相关专业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