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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核对和落实工作的通知

来源:10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16-09-20访问次数:191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为保证教学秩序稳定,现启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核对和落实工作。根据《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本科专业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明确学院是专业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发挥专业负责人在本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论证和组织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本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9月30日前,学院组织核对各专业2013级至2016级下一学期的教学计划。
  2. 原则上,已经确定的培养方案不作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按《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需要增加或调整的课程,由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负责编制新的课程编号。
  3. 10月9日前,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学计划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应修改,专业负责人审核调整内容。同时,学院报送《教学计划调整备案表》(最新版见附件)至教务处教研科;培优班和卓越计划专业的调整备案表报送至教务处实践与培养科。
  4. 本次教学计划核对截止时间为10月9日,学校提取下学期教学进程后将不再接受教学计划调整,请各学院认真落实相应工作。

培优班、卓越计划专业工作联系人:袁李华,电话:84892737;

面上专业工作联系人:钱钰,电话:84895740。

附件:教学计划调整备案表

教务处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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