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为确保评选程序公开透明,标准和结果公开、公正,制定本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王建文 张启钱
成员:郑易平 李栗燕 施向峰 王炳 张杰
二、评选范围
承担2015-2016学年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含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
三、评选基本条件
学生评教结果为优秀的教师(名单由教学评估与监督办公室提供)。
四、评选依据
根据学校评选文件精神,评选将依据申报人近五年学生评教结果情况,并结合近五年内教学有关的其他情况(含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改课题、教学获奖、指导学生科技创新等)进行。
五、评选指标
学校分配给我院的指标为2名,自主评选产生二等奖,并推荐其中一名报学校参加一等奖评选。
六、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须填写附件2《教学优秀奖申报表》,并于2016年9月29日下午4点前提交给谢丽老师。、
2、学院评选:学院组织由5名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确定拟获奖名单。
3、公示:学院评选结束后,对拟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4、上报:学院将按照程序将评选结果报教学评估与监督办公室。
附件:1. 2015年校教学优秀奖评选名额分配表
2.教学优秀奖申报表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16年 9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