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6日,第四届公司法司法适用高端论坛在北京隆重召开。本次论坛由中国商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主题为“破产法实施中的公司法适用”。来自全国高校、研究机构、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全国各级法院等实务部门的12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论坛。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杜万华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致辞,他指出,公司法的司法适用与破产法的实施有着紧密的联系,本次论坛的主题对于当前破产审判实践和破产法理论学术研究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目前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破产机制的建立与完善问题。他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目前在改革破产案件立案制度、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强化司法的保障指引以及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中取得的成绩,阐述了下一步继续完善破产审判制度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方法。希望与会的专家学者畅所欲言,全面梳理破产法实施中的公司法适用问题,为人民法院更好地推动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提供可靠的借鉴。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赵旭东教授代表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中心致辞,他介绍了公司法司法适用高端论坛的品牌建设和鲜明特点,并对本次论坛横跨公司法和破产法两大领域的主题进行了说明。他指出,破产法主要是解决公司破产的程序问题,而公司破产的实体问题往往需要公司法的规定和原理来解决。因此,在全面推进破产法实施中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准确理解和适用两个法律中相互衔接的法律规范。希望本次论坛跨学科和跨领域的交流形成更精彩的学术争鸣和思想碰撞,为破产法的实施和公司法的适用提供更具参考价值的研讨成果。
我院院长王建文教授应邀参加本论坛,并担任论坛点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