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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10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17-04-05访问次数:360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工作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未录取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如符合“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条件,经所在学院同意可申请本项目。

本项目与江苏省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项目不可兼报,

二、 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于2017年4月1-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详细查看网报要求(http://www.csc.edu.cn/chuguo/s/754),确保上传材料完整、准确,材料缺失将影响申报及录取。

(二)网报完成后,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请申请人在纸质版材料“申请人签字”一栏签字。

2、外方正式邀请信(复印件),邀请信须为正式签署函件,有明确留学时间或期限、留学身份和研修内容,研修内容应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

3、《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1),注明项目(课题)级别、承担情况等。由学校科技部盖章确认,并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师资办邮箱(电子版文件名称:学院+姓名+统计表)。

4、《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请所在学院针对申请人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并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此份推荐意见很重要,是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单位推荐意见表》字数(含标点、空格)必须控制在500字以内(超出字符将不能显示),并由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师资办邮箱(电子版文件名称:学院+姓名+推荐意见)。

5、《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3),由所在学院组织三位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评审并出具评价意见,其中“专家组评语”须签署具体且有针对性评审意见。此表中的“学号”和“选派必要性校内排序”由学校统一填写。

6、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此表用于校内评审,仅需发送电子版。

(三)申请人于4月1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提交至人事处师资办(综合楼512室)。

三、注意事项

1.本项目2017年 5月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根据2017年留学基金委文件要求,入选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人员的留学身份、留学国别、留学期限、国外留学单位等以录取文件为准,不再予以变更。

2. 请拟申请赴美高校留学的人员注意,由于我校部分学科领域被美国列入敏感单位专业清单,请申请前与国外合作导师做好前期沟通,避免签证拒签。

3.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申请人如系重要涉密人员,请先行向保密处咨询有关出国规定。

联系人:周敏洁  联系电话:84892739

E-mail:szb@nuaa.edu.cn

附件:

1、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南航)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4、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

5、2016-2017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行榜(前200位)

附件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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