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秉承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结、俭朴、唯实、创新”之校风,激励在校师生创新思维,培养创新意识,弘扬创新文化,提高创新能力,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研究生院、教务处、科技部、科协、学生处、发展联络部、教育发展基金会、团委
二、参加对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校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青年教师等。
三、奖项设置及推荐条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设“问天”创新奖、“群星”创新奖和“青年学者”创新奖三类奖项。
(一)“问天”创新奖奖金总额为20万元,授予取得突出创新成就的在校教师。奖项设置为1~2项,也可设提名奖,每项奖金根据获奖项数确定。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
获得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创新成果和产生显著影响;
2、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显著彰显创新文化和南航影响,以及创造重要社会效益。
(二)“群星”创新奖奖金总额为45万元,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学生在各领域的创新。奖项设置如下:
创新大奖1~2项,奖金总额为10万元,每项奖金根据获奖项数确定。
创新奖10项,每项奖金为30000元。
提名奖10项,每项奖金为5000元。
为鼓励原创,奖励创新,“群星”创新奖将对未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的原创、确实具有潜力的创新将给予特别关注,以鼓励其获得更大的创新成果。
(三)“青年学者”创新奖奖金总额为5万元,授予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创新成绩突出的青年学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奖项设置为1~5项,每项奖金根据获奖项数确定。
四、推荐办法和要求
(一)创新奖的候选人通过以下方式推荐:
1、校内单位推荐;
2、所在学科或领域内两位教授专家联名推荐;
3、青年学者创新奖由校青年教授学术交流联谊会推荐。
(二)推荐方填写统一格式的推荐表(见附件2),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评价材料。推荐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三)已获得过创新奖奖励的创新成果不在2017年度创新奖评选范围。
(四)“问天”创新奖和“青年学者”创新奖不得兼报。
(五)所有推荐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推荐材料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将取消候选人资格。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创新奖评选工作分为推荐、提名和评审三个阶段。
(一)2017年5月26日前,提交推荐材料。
(二)2017年6月中下旬,提名组对推荐材料进行提名,并将提名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2017年9月上旬,专家组对提名材料进行评审。
(四)2017年9月下旬,公布获奖结果。
(五)2017年10月(校庆期间),颁奖。
六、评选说明
(一)“创新奖”的设立旨在鼓励学生创新,评审将重点关注作品的创新性,定位“创新奖”而非“科技进步奖”。评审向三个群体倾斜:一是鼓励本科生参与,本科生项目成果可不显著,重点评审项目的创新性和可行性;二是鼓励青年教师参与,青年学者创新奖和问天创新奖一定程度上会向青年教师倾斜;三是鼓励文科项目参与,对申报项目进行大类划分,加强对文科项目申报的引导。
(二)严格项目的申报渠道和申报书填写规则,申报渠道不符合规定或申报书填写不符合规则的,认定为申报不成功。
(三)项目申报正文格式要求正文文字5号宋体,单倍行距,公式为全文按顺序统一编号。文中图、表随文出现,图片要求直观、简明、清晰,其中图形尺寸(宽×高):7cm×5cm,宽度<8 cm;必须用通栏排的图片时宽度必须<16 cm。图示字体汉字用黑体,数字英文用Time New Roman,中英文字号为6号,图号为全文统一按顺编号。数值表格要采用三线表,表头中使用量符号/量单位,表中文字采用小五号字,黑体。
七、其他
请各单位及专家积极组织推荐工作,于2017年5月26日前将候选人有关材料分别通过以下方式报送:
(一)校内单位推荐、专家联名推荐、校青年教授学术交流联谊会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电子版(word和PDF两个版本)发送至5月25日前发至luyt09@nuaa.edu.cn,汇总后以学院单位统一发至nuaadhc@163.com。
(二)所有申报人的纸质材料请5月25日前送305办公室卢一亭老师处(电话:52119020),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校团委(将军路校区艺术中心206b)。
联系人:校团委 管祎、代澔丛
电话:025-52113085
附件: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奖奖励办法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第四届创新奖推荐表
研究生院 教务处 科技部 科协
学生处 发展联络部 教育发展基金会 团委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