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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江苏省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报名的通知

来源:10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17-09-13访问次数:887

各有关高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努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江苏“两聚一高”培养更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经省教育厅同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举办首届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其中,委托东南大学承办江苏省研究生英语翻译大赛、河海大学承办江苏省MBA案例大赛、南京师范大学承办江苏省教育硕士实践创新能力大赛、苏州大学承办江苏省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现将江苏省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报名相关细则公布如下:

(一)比赛方式

大赛分为书状竞赛和言辞辩论竞赛,书状竞赛在言辞辩论竞赛前完成。言词辩论竞赛分初赛、复赛、半决赛和决赛四个阶段进行,其中初赛为计分赛,取初赛总分的前八名进入下一轮复赛,复赛、半决赛和决赛实行单场淘汰制。

(二)时间地点

书状竞赛为11月1日,言词辩论竞赛为12月2日-3日,12月1日下午报到,12月2日为初赛和复赛,12月3日为半决赛、决赛和颁奖典礼。

(三)赛程安排

赛事组委会办公室将在报名结束后确定赛程安排,各参赛队伍的初赛对阵场次将通过统一抽签决定。复赛、半决赛和决赛的对阵场次将通过书状成绩和初赛成绩(皆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得分总和进行重新排位来决定。

(四)比赛案例

初赛、复赛使用一则法律案例,半决赛和决赛使用另一则法律案例。书状竞赛环节需分别针对两则法律案例提交代表原告/公诉人、被告/辩护人的总计四份书状。

(五)赛事评委

比赛评委从全国高校或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司法实务部门的专家、法官、检察官、律师中产生,由组委会统一遴选确定,并在赛前对评委进行比赛规则培训。书状竞赛环节评委总计24人。初赛每场评委为3人,复赛和半决赛每场评委为5人,决赛每场评委为7人。初赛两场6位评委的打分总和为各参赛队伍的初赛成绩。复赛、半决赛和决赛由评委在每场比赛结束后通过投票确定本场比赛结果。

(六)报名事项

所有意向参赛研究生需准确、完整填写附件“报名表”,并于9月17日晚20:00前投递1125248491@qq.com。报名咨询:李宗辉老师(15051854649)

附件一:首届江苏省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规则(2) 附件二:报名表 附件三:首届江苏省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赛题二(3)附件四:首届江苏省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赛题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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