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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18-03-27访问次数:876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学校国资处要求,学院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资产清查工作。

  长:王建文  张启钱

副组长:高志宏

  员:王晓庆  徐华伟  王建鹏  周爱萍 

二、工作方案

1. 总体要求

依据学院固定资产台账进行逐间//件盘点、清查。

2. 清查内容

以学院固定资产台账为基础数据,对学院各系部所使用的房屋、构筑物,以及资产原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文物及陈列品等固定资产进行逐台/件清查。

3. 时间节点

1)学院成立资产清查工作机构,确定学院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2018323日前)。

2)依据固定资产台账逐台/件清查盘点学院使用的公用房、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文物及陈列品、图书资料等固定资产,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清查出盘盈、盘亏、出租出借等情况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材料及相关说明。2018326-329日)

3)审核、汇总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结果,形成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并填写国有资产管理考评自查表。2018330日)

4)报送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考评自查表。2018331日)

三、工作要求

1. 此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工作组成员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保证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2. 在固定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我院固定资产情况。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18323


附件:教师个人固定资产账物核对操作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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