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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18-04-04访问次数:2812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厅关于做好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 选拔对象与条件

1、选拔对象

1)第五期“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311以后出生)。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11以后出生)。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11以后出生),其中35岁以下(198311以后出生)人员,入选名额不低于20%。增选的培养对象管理期为2018 年至2020 年。

2)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报更高层次的培养对象。往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已两次入选过同一层次的培养对象,不得再申报本层次。江苏特聘教授、在培养期的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不得申报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2申报条件

具体各层次员申报条件按照《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第一层培养对象2名;第二名次培养对象8名;第三层次培养对象8名。

各学院推荐名额:第一、二、三层次各1人。

三、选拔程序

学校组织专家分别对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人进行评审,落选第一、二层次的申请人自动进入第二、三层次评审(不可再继续同层次申请的人员除外)。

四、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附件4)一式一份、附件材料一份。

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目录模板见附件4),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附件部分先行准备,暂不提交。

申请书和附件材料装入档案袋,并贴上封面(封面格式见附件5)。

2)《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6)电子文档。

2、请各单位于2018413日下班前将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办(综合楼512室)。

 

联系人:周敏洁

电 话:84892739   邮箱:szb@nuaa.edu.cn

 

 

附件:

1、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

2、   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

3、   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

4、   附件目录模板

5、   材料袋封面

6、   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1844日

附件:附件.rar


通知链接:http://rsc.nuaa.edu.cn/article.asp?id=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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