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文件及教务处通知,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将开展2017级本科生优秀生类转专业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将工作细则及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组
组长:王建文
副组长:尹春苹、沈广和
组员:王炳、娄和标、王媛、谢丽、彭汉帝
二、成立转专业监督组
组长:张启钱
组员:王晓庆、卢一亭
三、2017级优秀生转专业具体方案
1.选拔原则:学生自愿报名,按学期成绩绩点排序,公平公正进行。
2.申请对象:2017级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
3.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志向明确;
(2)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
(3)申请学生应获得第一学期全部修读学分,且必修课程无补考,平均学分绩点应在本专业排名的前35%,经审核后认定具有转专业资格;
(4)转专业的学生须获得第二学期全部修读学分,必修课程无补考、缓考,且一年级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的前35%;
(5)各专业(方向)转入人数为2017级该专业学生数的12%。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受处分且未解除的;
(2)在休学期间的;
(3)有转学经历的;
(4)国家规定的其它不得转专业的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四、志愿填报及相关事项
1.学生可申请两个专业(方向)志愿。学校按照志愿顺序确定转入专业。
2.因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类、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核工程类、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经济与贸易类、外国语学院英语类为大类培养,学生转入时应选择大类,在该大类学习后统一参加专业分流。
3.提交材料包括转专业申请表、申请书、学院出具的标准成绩单。若学生申请两个专业(方向)志愿的,上述材料各提交一份,其中第二志愿所交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五、时间安排
序号 | 日期要求 | 工作内容 |
1 | 4月16日前 |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组,按文件精神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及转专业(优秀生类)人数申报表,报教务处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
2 | 4月20日前 | 1.学院对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提供咨询服务。 2.学生个人申请及填写相应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优秀生类)申请表》(附件),相关材料(标准成绩单由学院按要求统一打印)递交学院教务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
3 | 4月27日前 | 1. 对本院申请转出学生组织审核,确定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 2. 将转出汇总表和转专业申请表经组长签字后报教务处。 |
4 | 5月18日前 | 1.由转专业工作组对申请转入本院的学生进行考核,确定同意转入学生名单。 2.转入汇总表和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组长签字后报教务处。 |
5 | 5月30日前 | 经教务处审核后发布具有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名单。 |
6 | 7月20日前 | 教务处与学院审核具有转专业资格学生当学期学习情况和综合表现。 |
7 | 假期期间 | 获批准的学生按转入专业做好选课前的准备工作,确定转专业后的课程。 |
8 | 开学报到当日 | 获批准的学生在学籍异动系统中查看转专业手续办理进度,并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完成选课。 |
六、 咨询服务电话
尹书记 84893151
彭 导 52119020
谢老师 84893152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18.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