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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2017级优秀生类转专业工作方案

来源: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18-04-12访问次数:1145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文件及教务处通知,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将开展2017级本科生优秀生类转专业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将工作细则及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组

组长:王建文

副组长:尹春苹、沈广和

组员:王炳、娄和标、王媛、谢丽、彭汉帝

二、成立转专业监督组

组长:张启钱

     组员:王晓庆、卢一亭

三、2017级优秀生转专业具体方案

1.选拔原则:学生自愿报名,按学期成绩绩点排序,公平公正进行。

2.申请对象:2017级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

3.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志向明确;

2)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

3)申请学生应获得第一学期全部修读学分,且必修课程无补考,平均学分绩点应在本专业排名的前35%,经审核后认定具有转专业资格;

4)转专业的学生须获得第二学期全部修读学分,必修课程无补考、缓考,且一年级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的前35%

5)各专业(方向)转入人数为2017级该专业学生数的12%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受处分且未解除的;

2)在休学期间的;

3)有转学经历的;

4)国家规定的其它不得转专业的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四、志愿填报及相关事项

1.学生可申请两个专业(方向)志愿。学校按照志愿顺序确定转入专业。

2.因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类、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核工程类、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经济与贸易类、外国语学院英语类为大类培养,学生转入时应选择大类,在该大类学习后统一参加专业分流。

3.提交材料包括转专业申请表、申请书、学院出具的标准成绩单。若学生申请两个专业(方向)志愿的,上述材料各提交一份,其中第二志愿所交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五、时间安排

序号日期要求
工作内容
1
416日前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组,按文件精神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及转专业(优秀生类)人数申报表,报教务处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2
420日前

1.学院对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提供咨询服务。

2.学生个人申请及填写相应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优秀生类)申请表》(附件),相关材料(标准成绩单由学院按要求统一打印)递交学院教务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3
427日前

1. 对本院申请转出学生组织审核,确定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

2. 将转出汇总表和转专业申请表经组长签字后报教务处。
4
518日前

1.由转专业工作组对申请转入本院的学生进行考核,确定同意转入学生名单。

2.转入汇总表和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组长签字后报教务处。
5
530日前经教务处审核后发布具有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名单。
6
720日前教务处与学院审核具有转专业资格学生当学期学习情况和综合表现。
7
假期期间获批准的学生按转入专业做好选课前的准备工作,确定转专业后的课程。
8
开学报到当日获批准的学生在学籍异动系统中查看转专业手续办理进度,并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完成选课。

 六、 咨询服务电话

     尹书记  84893151 

        52119020 

     谢老师  84893152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18.04.08

附件:附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优秀生类)申请表(20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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