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日,第二届北大商法圆桌论坛在北京隆重举行。会议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办。来自全国各地知名专家、学者、法官、执法机关代表、律师等70余人齐聚一堂,就有关问题进行主旨对话和自由评议。本次论坛主题为《制定商法典——营业行为的商法构造》,围绕营业行为的法律定位、技术调整、比较研究、实务状况等进行了深入探讨。
论坛共分为五个单元,第一单元为大会致辞和主旨对话,探讨营业行为在商法体系中的定位,引出热烈讨论;第二单元细化探讨营业行为的法律性质,分析与商行为、法律行为等相关概念的关系,为营业行为制度构建探索道路;第三单元从比较法视域中汲取经验,全面介绍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中营业行为相应制度的背景及现状,并探讨移植中国的可行性;第四单元为中国法中营业行为的规范构造设计,第五单元结合实务案例探讨营业行为管制的私法效果。
我院院长王建文教授应邀参加本论坛,并担任第五单元评议人。王建文教授提出应根据不同类型的主体进行差异化规制,针对当前中国市场主体不诚信的现状,从民商区分的角度,对商事主体适用严格/加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