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硕士(英文译为“Master of Social Work”,缩写为MSW),是基于现代社会发展需要而产生的专业学位。为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转发《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的教育特点,结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MSW硕士授权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社会工作硕士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掌握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熟悉我国社会政策,具备较强的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胜任针对不同人群及领域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除拥有正确的专业价值观外,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亦应掌握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并能理论联系实际,对我国社会政策、社会问题、社会工作服务及社会工作管理等应有足够的知识基础,具备项目设计、执行、管理和评估能力。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硕士教育一方面通过优化课程体系及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保证社会工作专业硕士人才的培养质量,一方面依托社会服务机构强调社会工作实务能力训练,使学生能够提升社会服务项目设计及管理、不同人群及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以及社区建设与社区治理能力,能够发现社会问题、了解社会需求、提出社会工作服务方案、实际参与社会工作服务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方法
招生对象一般为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或具有一定社会工作实践经验的其他专业的学士学位获得者。
入学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的统考或联考及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专业复试,主要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以及面试情况并结合工作业绩与资历择优录取。
三、学习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可以全日制学习,也可以非全日制学习。全日制学习期限为2.5年;非全日制学习期限为2.5—4年。
四、培养方式
1、注重学生社会工作专业理论与实务能力的基础。第一学年上半年,主要学习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的基础课程,夯实专业能力的理论和实务基础,为以后进深和精专课程的学习做好准备。第一学年下半年和第二学期上半年,学习有关社会工作理论、社会研究方法、高级社会工作实务以及社会工作专门领域的理论和实务等专业课程,开展同步实习,并在暑期开始进行集中的专业实习。
2、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MSW培养采用课程讲授、案例研讨、现场观摩和专业实习等多种形式,重视实践教学。MSW教育中心配备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社会工作实验室等硬件设施,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为学生上课或开设讲座,采用案例分析的方式授课,加强社会工作实务技能的训练,兼顾研究能力的培养。
3、重视实习环节。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不少于600小时,其他学生不少于800小时发挥学校督导与机构督导的双重作用,提高实习教学水平。
4、成立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导师组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工作实务部门的专家参加。实行双导师制,即学校专职教师与有实际工作经验和研究水平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共同指导。
5. 签约多家实习基地,按社会需要培养学生。专业已与南京市多家社会组织、社区建立了合作办学基地,计有:南京友航社会服务发展中心、南京乐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南京十方缘老人心灵呵护中心等。
五、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
学分课程类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学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学分方能撰写学位论文。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的主要课程包括:社会工作理论、社会研究方法、高级社会工作实务、社会政策、社会工作伦理、以及青少年社会工作、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区理论与实务、老年社会工作、企业社会工作、民航社会工作实务、学校社会工作、女性社会工作、公共危机与社会工作、社区建设与社区治理、社会工作评估、社会风险与社会服务等。此外还有专业的社会工作实习。
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课程的总学分不低于36学分。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要完成如下课程的学分,其中:
1.公共必修课(5学分)
课 程 | 学分 | 任 课 教 师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外语 | 2 | 外国语学院 |
2.专业必修课(13学分)
课 程 | 学分 | 任 课 教 师 |
社会工作理论 | 3 | 邱建新 |
社会研究方法 | 3 | 鲁兴虎 |
高级社会工作实务 | 3 | 鲁兴虎 |
社会工作伦理 | 2 | 邱建新 |
社会政策 | 2 | 王媛 |
【注】:专业必修课还包括:专业实习6学分、学术活动1学分、开题报告1学分、学位论文2学分。
3.专业选修课 (≧8学分)
选修课程分为三个方向:社区社会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民航社会工作,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中的选修课也供学生根据兴趣选修。每门选修课学分均为2学分,每个学生必须至少选修8个学分的课程。
社会工作专业硕士 培养方向 | 具体课程或相关培养内容 | 任课教师 |
社区社会工作 | 社区理论与实务 | 陈伟 |
社区建设与社区治理 | 沈广和 | |
社会风险与社会服务 | 张勤 | |
公共危机与社会工作 | 董华、沈一兵 | |
青少年社会工作 | 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 | 邱建新 |
青少年社会工作 | 王媛、范伟 | |
学校社会工作 | 倪亚红、马驰飞 | |
民航社会工作 | 企业社会工作 | 陈勇江 |
民航社会工作实务 | 邱建新 | |
企业社工服务策划 | 鲁兴虎、企业导师 | |
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 | 社会工作评估 | 鲁兴虎 |
老年社会工作 | 王媛、朱进东 | |
女性社会工作 | 倪亚红、张杰 |
六、社会工作实习(必修,5学分)
(一)实习时间
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MSW,实习不少于600小时;非社会工作本科学生攻读MSW,实习不少于800小时。
(二)实习方式
课程同步实习与机构集中实习相结合。
1、课程同步实习:实习与专业必修课与选修课同步进行,实习安排和实习督导由授课教师负责。实习在第一学年完成,共计200小时。
2、机构集中实习内容:
1)机构集中实习在第一学年结束的暑期开始,直至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与第二学期进行,共计600小时。
2)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的集中实习(300小时)要求学生在学校指导老师与机构督导的共同指导下,综合运用所学社会工作方法(直接服务与间接服务)于机构实务。
3)第二学年第二学期的集中实习(300小时)要求学生在学校指导老师及机构督导共同指导下,结合毕业论文设计,选择感兴趣之领域,综合运用所学社会工作知识。
(三)实习督导
实习督导为学校指导老师督导与机构督导相结合,发挥学校督导和机构督导双重作用,提高实习教学水平。
1、聘请从事社会工作领域实务工作多年以上、或具有相关专业经验的人员担任;学校指导老师负责协调学生、机构与MSW中心三方面实习目标与计划。
2、每位学校指导教师负责督导学生以5-8人为限,在每阶段实习中给予学生督导至少三次,督导时间与方式如下:
(1)个别督导:以不定期方式,由学校指导老师与研究生随时联系。
(2)团体督导:以定期方式,由学校指导老师与研究生自订时间和地点。
3、机构督导给予学生个别或团体督导,每周至少一次。
4、学校指导老师与机构督导于研究生实习期间应加强联系,共同评估学生实习进度与成果。学校指导老师于每阶段实习期间至少访问机构两次,并负责评阅学生实习作业,给予指导意见。
(四)实习机构
于实习申请期间,MSW中心会公布实习机构一览表。实习机构以能够提供MSW研究生程度实习工作为原则。MSW同学应综合考虑实习机构、实习环境和实习督导因素遴选合适的相关实习机构。
(五)实习相关表格
1、专业实践任务书
2、专业实践报告
七、毕业论文 (必修,2学分)
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学生需在学期间完成学位论文。MSW学生于第三学期在本校导师和机构导师的共同指导下,根据暑期专业实习情况,完成论文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可以采用以下形式(学生任选一种):
(一)临床社会工作实务研究。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就社会工作实务的方法、某个实务领域的知识开展研究,在实际服务提供中验证和发展社会工作实务的方法和知识。
(二)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项目设计与评估。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一个具体的社会福利服务与管理项目进行从设计到执行和评估结果的服务试验,写出完整的项目设计与评估报告。
(三)社会福利制度与社会政策研究。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社会福利制度与社会政策方面的研究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写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个学期,字数不少于3万字。硕士学位论文应满足培养目标的要求,保证质量。
八、学位授予
MSW学生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修满学分,按规定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