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适用于非法学专业毕业生)
(二0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一、培养目标
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和管理人才。
二、培养对象
通过国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复试选拔录取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历)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学习年限为3年。
四、培养方式
(一)按照学习年限要求,全日制脱产学习。
(二)教学方式以课堂讲授与研讨为主,同时注重和加强专业实习活动。
(三)实行研究生导师制。研究生导师以本校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专业教师为主,校院聘任的来自法律实务部门的兼职教授亦参加相关的培养工作。在学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之内完成学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工作。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期间,需要获得学位课程总学分不少于76学分。必修课33学分;选修课不少于21学分;实践课程12学分;学位论文10学分。
(一)课程设置
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推荐选修课和自选课)。
1、必修课(33学分)
(1)邓小平理论(2学分)
(2)外语(4学分)
(3)法理学(3学分)
(4)中国法制史(2学分)
(5)宪法(2学分)
(6)民法学(4学分)
(7)刑法学(4学分)
(8)刑事诉讼法(2学分)
(9)民事诉讼法(3学分 )
(10)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学分)
(11)经济法(3学分)
(12)国际法(2学分)
2、选修课
2.1推荐选修课(从中选满13学分)
(1)知识产权法(2学分)
(2)外国法律史(2学分)
(3)商法(3学分)
(4)国际经济法(2学分)
(5)国际私法(2学分)
(6)环境资源法(2学分)
(7)法律职业伦理(2学分)
(8)法律方法(2学分)
2.2自选课(8学分)
(1)航空法(2学分)
(2)航天法(2学分)
(3)法律前沿问题讲座(1学分)
(4)企业法律实务(1学分)
(5)本院6B、7D类选修课
(二)实践必修环节(12学分)
1、法律文书课(含起草合同、公司章程、起诉书、答辩书、仲裁申请书、公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和法官讲授)(3学分)。
2、模拟法庭训练(分刑事、民事、行政三种任选,法官、检察官、律师三类型任选,由教师组织,由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4学分)。
3、法律谈判课(2学分)。
4、法律实践课(在法院或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实习两至三周)(3学分)。实习结束时应当提交实习鉴定登记表并完成一篇实习报告(不少于3000字)。
六、考核方式
必修课的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其中采考试方式的课程不低于总科目的80%。限选课和任选课的考核方式为考查。
考试和考查均可以采取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结合的方法,提倡考核内容的灵活多样性,重在考察学生将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运用于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方法。
七、学位论文(10学分)
法律硕士必修课和选修课考核合格者方具有学位论文写作资格。
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应当从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直至提交符合学校规定的论文终稿等方面对法律硕士研究生进行全程指导。
(一)选题
选题有意义并且题目设计合理。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事务、深入法学理论。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导师组应根据学生的选题方向,确定具体的导师负责其论文的指导工作。
(二)开题
学位论文应当进行开题。论文开题小组由3名以上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对学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及其基本思路进行学术指导。
(三)内容
1、论文应当对国内同类课题的研究进行梳理和归纳,或者对同类课题在实践中的现状进行梳理和归纳。说明这个课题目前存在的争议焦点与未解决的问题;
2、论文应当反映出作者已经合乎逻辑地研究并分析了这个问题的层次,即所谓的“分析深入”,“论证结构合理”;
3、有充分的论证理由与依据,文字中能够反映出作者已经充分阅读过一定数量的相关文献资料;
4、在谨慎踏实的基础上有大胆创新的观点。
(四)形式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应当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可以采用学术论文的形式,亦可以采用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的若干个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题调研等形式。
(五)研究方法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应当有研究方法意识,并能够采取多种研究方法对论文选题展开研究,主要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类型: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社会学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规范实证方法、价值分析方法等。提倡在谨慎踏实的基础上有大胆创新的观点及其论证方法。
(六)语言与字数要求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应当符合汉语写作规范且语言精练,正文字数2万字左右。
八、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采取匿名评阅制。
学位论文评阅通过者方能够进入答辩程序。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名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一名答辩委员是校院聘任的兼职教授。
获得三分之二(含)以上答辩委员同意票者,系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并应当依程序报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学位委员会给予表决通过。
九、学位授予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且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委员会表决通过者,被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领域名称 法律(非法学) 代码 035101
专业学位类别 法律 代码 0351
一、培养目标与要求
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和管理人才。
二、研究方向
序号 | 研究方向 | 本方向的主要研究内容 |
1 | 民商事法律规制 | 民商法基础理论,企业与公司法,航空运输保险法,国际商法 |
2 | 航空航天法律规制 | 航空运输法,通用航空法,空中交通管制法规,航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人机法律规制,空间法,航空纠纷解决程序法,国际航空法 |
3 | 知识产权法律规制 | 国防科技法,著作权法,专利与航空专利法,商标法,知识产权管理,信息安全法 |
4 | 市场经济法律规制 | 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主体法,市场主体行为法,航空产业法,经济诉讼与仲裁 |
三、学分要求
课程类别 | 必修课程 (A类) | 选修课程-专业 学位课程(B类) | 实验实践课程 (C类) | 任选课程 | 总计 (下限学分~上限学分) |
硕士生学分要求 | 27 | ≥25 | -- | ≥21 (除8A、8B类外各类) | 73~76 |
四、课程要求
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授课单位 | 备注 | |
硕士生必修课程 | 6A类 | 6A17000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秋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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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A120001 | 硕士学位英语 | 48 | 3 | 秋 | 外国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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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A100115 | 法律职业伦理 | 32 | 2 | 春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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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A100120 | 法律文书 | 32 | 2 | 春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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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A100117 | 法律检索 | 32 | 2 | 春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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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A100118 | 模拟法庭训练 | 48 | 3 | 秋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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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A100112 | 法律谈判课 | 32 | 2 | 秋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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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A100121 | 法律实践课 |
| 6 |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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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A100109 | 学位论文 |
| 5 |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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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专业学位课程 | 6B类 | 6B102029 | 法理学 | 32 | 2 | 秋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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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B102020 | 中国法制史 | 32 | 2 | 春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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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B102021 | 宪法 | 32 | 2 | 春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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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B102022 | 民法学 | 64 | 4 | 春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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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B102023 | 刑法学 | 64 | 4 | 秋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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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B102024 | 刑事诉讼法 | 32 | 2 | 秋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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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B102030 | 民事诉讼法 | 32 | 2 | 春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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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B102026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32 | 2 | 秋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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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B102027 | 经济法 | 48 | 3 | 秋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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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B102028 | 国际法 | 32 | 2 | 秋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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