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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素质能力培养方案(本科生)

来源: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19-01-07访问次数:4173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素质能力培养方案(本科生)

一、培养目标

以“高素质公民和未来的开拓者”人才培养目标为指向,促进我校学生实现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培养的紧密结合,创新思维和社会实践的紧密结合,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紧密结合,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信念、有正义感、有责任心、有胸怀、有眼界、有追求、有学识、有创新意识的优秀人才。

 

二、培养要求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科学内涵,通过大学四年的培养,我校本科生应具备如下素质能力:

1、理想信仰:拥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追求真善美,明确自己的目标与行动,以达到对未来事物的预期和自我实现。

2、责任意识: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负责,甘于奉献,勇于担当。

3、诚信意识:具有诚实守信的品质,言必信,行必果,诚心做事,诚实做人,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4、文明礼仪:“明礼”,具有基本的礼仪知识;“行礼”,具有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达礼”,具备气质高雅,知书达理的素养和气度。

5、学习能力:具有宽泛博学的知识,良好的学习习惯、方法和技能,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乐于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

6、表达能力:能用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做到“想说、敢说、要说、能说、会说”。

7、创新能力:具有运用知识和理论,在科学、艺术、技术和各种实践活动领域中不断提供具有价值的新思想、新理论、新方法和新发明的能力。

8、求是精神:具有勤奋踏实的学风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具有严谨、认真、客观的处事态度;具有挑战权威的批判性思维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9、国际视野:具有扎实的外语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和跨文化的沟通能力;具有国际化的眼界、思维和能力。

10、包容气度:具有善良仁爱的品格和宽厚大度的胸襟,能够乐己乐群,悦纳自己,宽容别人,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集体和国家的关系。

11、体艺素质:具备一定的体艺鉴赏和审美能力,拥有自己感兴趣的体育艺术活动,并能够热情地积极参与。

12、法律素质: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并能自觉地遵纪守法;具有运用法律来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拥护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

 

三、        培养体系架构

素质能力培养由思政教育、专业培养、人文修养、身心培育四项体系构成,各体系由相应的模块构成,各模块与实践项目相对应,见下表:

 

素质能力培养体系

模块

实践项目

思政教育

党团建设

党团校学习

主题教育活动

百岗奉献

 

学干培养

学生组织任职

学生骨干培训

思想辨析

思政宣讲

思辨类活动

志愿服务

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服务技能培训

专业培养

学风建设

学风建设活动

科创研修

科学普及

创新实践

学术报告

生涯教育

职业生涯规划

职业素质拓展

人文修养

文明礼仪

文明礼仪活动

文化修身

校园文化活动

公寓文化建设

文化交流

文化交流活动

身心培育

身体健康

 体育活动

心理健康

心理健康教育

权益维护

维权活动

励志助学

学生助理培训

勤工助学


四、        培养办法

1、学生素质能力培养采用学分制,学生主要通过参加素质能力实践项目获得学分。素质能力实践项目分为学校必修实践项目、学院必修实践项目和学生选修实践项目。

2、学生在校期间,四年需修满20个学分。各类培养体系中学分下限见下表:

年级

思政教育

专业培养

人文修养

身心培育

各年级需修学分

需修总学分

必修学分

选修学分

需修学分

必修学分

选修学分

需修学分

必修学分

选修学分

需修学分

必修学分

选修学分

需修学分

学校必修

学院必修

学校必修

学院必修

学校必修

学院必修

学校必修

学院必修

一年级

0.5

学院自定

 

2

0.5

学院自定

 

2

 

学院自定

 

1

 

学院自定

 

1

6

20

二年级

0.5

学院自定

 

2

0.5

学院自定

 

2

 

学院自定

 

1

 

学院自定

 

1

6

三年级

 

学院自定

 

1.5

0.5

学院自定

 

1.5

 

学院自定

 

1

 

学院自定

 

1

5

四年级

 

学院自定

 

1

0.5

学院自定

 

1

 

学院自定

 

0.5

 

学院自定

 

0.5

3

注:学校必修学分包括:思政教育(一年级须参加“优秀学生宣讲会”、“素质能力培养导航课”,0.5学分;二年级须参加“各类优秀事迹报告会”,0.5学分);专业培养(一至四年级须参加“名家讲坛”,每学年0.5学分)

 


五、        培养对象及年限

培养对象为我校全体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培养年限为四年。

 

六、        培养结果使用

学生必须修满需修学分方可参与评优,鼓励学生修读更多学分,全面提升自身素质能力。学校将形成《学生素质能力培养报告单》,将其作为学校提供给用人单位的学生推荐材料,并纳入学生就业推荐表和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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