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班级学生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来源: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19-01-07访问次数:906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班级学生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班级学生干部管理,实现班级学生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并做到以考核促工作,以考核强管理,更好地发挥学生干部作用,带动班级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干部是班级全体学生的代表,应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学生干部是学校学院学生工作的主力军,是实现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二章    管理

第三条 班级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学习委员、体育生活委员、文艺委员、生活委员、心理气象员。

第四条 班级学生干部享有以下权利:

1、代表班级参加学院相关事务,行使监督权,参与学生工作的协商等;

2、规划班级发展方向,参与制定班级各项制度;

3、开展班级各项活动,统筹人员安排;

4、代表班级参加学院各种关于班级的会议;

5、推荐或自荐至更高一级学生组织任职;

6、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中的其它权利。

第五条 学生干部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2、对待班级工作认真细致,有主人公意识,有责任心、使命感;

3、能够以身作则,注重维护班级形象,以班级的利益为重;

4、团结同学,积极热心为同学服务;

5、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不断改进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

6、完善自我,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7、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和学习两不误;

8、出席学生干部会议及带头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

第六条 班级学生干部管理细则:

1、班级学生干部经选拔产生并公布后,由年级辅导员统一登记核准学生干部的个人信息并登记备案;

2、学生干部的任期一般为一年,以学年为单位;

3、班级学生干部任职期间,定期接受学院、年级的考核;

4、班级学生干部任职期间,如违反学校学院有关规定,受到处分的将予以免职。在班级工作中不能以身作则,有严重失职行为,将予以免职。

第三章    考核

第七条 班级学生干部的最终考核成绩由辅导员、兼职辅导员综合评定。

第八条 坚持全面考核的原则,以平时现实表现为主要依据,对班级学生干部的德、能、勤、绩做出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

第九条 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全面透明原则;

(二)树立典型、奖罚分明原则。

第十条 考核时间

每学期末对班级学生干部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 考核方法

个人考核分数由个人综合评分和学习成绩组成,其中个人综合评分占80%,学习成绩占20%

第十二条 考核内容

1、思想素质

学生干部应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政治理论的学习,关心国家时政,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修养;热心班级工作,以身作则,集体荣誉感强,积极投身各项实践。

2、学习成绩

学生干部应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学习,刻苦钻研。每年度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是学生干部选拔任用的必要条件,也是考核的重要内容;

3、工作态度

学生干部应工作态度严谨,具备独立思考的精神与能力,能够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积极热心班级的各项工作,责任感强,责任心重;各种工作会议不旷会、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

4、工作能力

学生干部应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组织能力、执行能力、认知表达能力及合作能力。能够对本职工作提出新颖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班级工作有声有色;合理组织同学完成各项班级工作,班级和班级个人都有最大程度的发展;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指导教师及上级学生干部布置的任务;善于观察并表达自身见解,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无私奉献。

第十三条 具体考核办法参见《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班级学生干部考核实施细则》(附件)。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人文学院学工办所有。

 

附件:《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学生干部考核细则》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学生干部考核细则

一、考核原则

1、为加强我人文学院班级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实现学生干部成员之间的广泛促进和监督,提高班级学生干部工作效率及方式方法并督促学生干部全面发展,学院于每学年中、末对班级学生干部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考核,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全面、透明原则;树立典型、奖罚分明原则;考核与聘任有机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方法

班级学生干部的考核分数由个人综合评分和学习成绩组成,其中个人综合评分占80%,学习成绩占20%

1、考核组由辅导员、兼职辅导员、各班学生干部和班级同学组成,考核分数由考核组综合评分得出。

2、考核组评分比例依次为辅导员40%、年级中心组组长20%、各班学生干部20%、班级同学20%

3、学习成绩评分

学习成绩由辅导员评定,满分为100分。如:平均学分绩点3.5,则成绩得分为85×20%

三、考核内容

个人综合评分分为工作态度与工作能力两部分,两部分分数的平均值作为被考核人的综合评分成绩。

1、工作态度

工作态度主要包括自身和带动班级同学参加学校学院年级工作积极性、工作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工作纪律、敬业精神及其它品质。由考核人根据对被考核人的印象评分,满分100分。

2、工作能力

工作能力满分100分。对工作能力的评分依据考核人是辅导员、年级中心组组长、各班级学生干部、下级、各班级同学而有所区别。

1)辅导员考核

2)年级考核

3)评级考核

4)同学考核

四、考核备注

1、本考核的评分为匿名评分。

2、考核成绩将在年级班长团支书例会上公布,考核成绩中的个人成绩将作为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以及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参考。

五、附则

1、评分采用百分制,为了方便大家评分以及拥有足够的自由度同时又有一个参照标准,每项评分都分四级参照片准:优秀(90100分)、良好(8090分)、一般(6080)、欠佳(060分),评分时只要填写具体分数即可。

2、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3、最终解释权归人文学院所有。

 

 

 

 

 

 

 


 


分享: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将军大道29号 邮编:211521

Copyright © 2020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网站管理

相关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