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与学生的联系,拓宽与学生的沟通渠道,从而推动全方位、全过程育人机制的形成,并广开言路听取学生对学院发展的建议,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存在的困难与问题,针对我院精致规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人员、时间和场所
第二条 本接待日制度接待对象为人文学院全体学生。
第三条 在试行阶段,接待领导为学院党委副书记。
第四条 接待时间:除假期外,每单周周三下午14:00-17:00。
第五条 接待地点: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113办公室。
第三章 接待内容
第六条 接待内容:
1、对学校、学院学生工作、人才培养的建议;
2、确有必要直接向学院反馈的学生中存在的情况;
3、其他适宜问题。
第四章 接待办法
第七条 申请人可提前一天通过电话(52119020)与学院辅导员预约时间,也可在接待时间直接到接待办公室。
第八条 每位同学接待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第九条 对所接待学生提出的建议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即时解决的记录在案,由接待人填写《学生接待登记表》。经与其他工作人员会商解决后,在3—5个工作日内通知到相关学生;对于现实中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则做好解释工作。
第十条 学院工作人员将约谈记录整理归类,经学院党政领导阅示后存档。
第十一条 学生也可通过学院党政领导电子邮件方式向学院建言献策、反映情况,电子信箱为gslj@nuaa.edu.cn。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2009年5月1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人文学院所有。
附件:《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学生接待登记表》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学生接待登记表
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姓 名 |
|
性 别 |
|
学 号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
接待内容 |
| ||||
约谈效果 |
| ||||
处理意见 |
| ||||
备 注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