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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学生工作人员联系研究生导师制度

来源: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19-01-07访问次数:1034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学生工作人员联系研究生导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学工人员在导师和研究生之间的沟通桥梁作用,体现导师在研究生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更好地贯彻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教育理念,特制定学工人员定期联系导师制度。

第二章 约谈形式

第二条由学院副书记、研究生辅导员与导师共同构成约谈小组。

第三章 约谈内容

第三条约谈小组成员就研究生的教育管理、日常表现、学术能力、就业准备、群体和个性特征等方面进行座谈、讨论、意见交流。

第四章 约谈程序

第四条约谈小组每学年进行一轮约谈,交流意见,进行总结。

第五条约谈小组成员与学生约谈反馈

约谈小组成员每学期与学生见面,将相关信息与研究生沟通,反馈约谈意见,重要情况记录备案,有《人文学院学生工作人员联系导师备忘录》(见附件)作为综合测评的依据。

第五章 对约谈小组成员的工作要求

第六条通过约谈,学工人员和导师做好以下工作:

1、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引导学生明确研究方向和职场目标,端正专业思想,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2、注重学生的个性健康发展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的培养;

3、导师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对学生选课、研究方法、学术论文和就业等方面进行指导;

4、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家庭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学生健全人格。

第六章 约谈结果反馈

第七条 研究生应主动与导师联系、寻求导师的指导与帮助。

第八条 每学期开学两周内与导师见面,并根据导师的意见与本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学期的学习与综合素质发展计划。

第九条 以主动认真的态度,参与导师确定的各项活动,积极、主动参加导师所在课题组的学术活动。在科研训练中要认真、踏实、多思、多问,努力培养和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思维。

第七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自2009年起实行。

第十一条 最终解释权归人文学院所有。

附件:《人文学院学工人员联系导师备忘录》

    人文学院学工人员联系导师备忘录

 

时间

 

地点

 

参加人

 

 

 

约谈内容

 

 

 

约谈建议

 

备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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