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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高级人才办】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20-04-20访问次数:1334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为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校人字〔20153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教学型教授基本业务条件按照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2019 年第一次会议纪要》(专题〔20191 号)中《教学型教授基本业务条件》相关要求执行。

思政系列(含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思政课教师、学工队伍、党务工作者)基本业务条件按照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2019 年第二次会议纪要》(专题〔20193 号)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思想政治系列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行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实验技术系列正高级实验师基本业务条件按照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2020 年第一次会议纪要》(专题〔20202号)中《实验技术系列职务基本条件》相关要求执行。

二、基本要求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评价。学校以师德师风、学科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高教管理、技术推广等工作中的业绩作为评审依据,克服“四唯”等倾向。

严格程序,规范操作,采用校外专家评议、申报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示、评审全程监督,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评审组织 

1.基层评审组评审:各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工作。其中,学校机关党委负责学校机关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及学院(基层单位)管理人员申报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学生工作部,负责学工人员、党务工作者申报思政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教学型教授/副教授申报资格由教务处负责审核;

2.学科组评审:学校人事处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科组评审工作。综合改革试点学院负责本学院教师岗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教学型教授/副教授学科组评审由人事处、教务处共同组织。

3.高评委评审:学校组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评委评审工作,负责全校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工作。

4.图书资料、出版、会计、卫生技术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学校评审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评定。

5.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综合改革方案》要求,综合改革试点学院、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学科审定权专项改革试点学院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层评审组和学科组评审权限下放至院级评审单位。2020年航空学院、自动化学院、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层评审组和学科组评审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 

四、申报要求

相关单位请严格执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校人字〔201531号)等相关文件中有关评审资格和评审工作制度的规定。

1.严格规范申报材料,申请人提交的学术成果应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论文、论著应是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在增(专)刊、内刊、论文集上的论著不作为有效申报材料,申报人须为论文第一作者,在我校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南航应为第一作者单位。教学和科技成果应是任现职以来通过鉴定、评奖、获得授权、被他人引用、已经正式结题的;科研经费均为实际学校到款;成果认定时间截止至20191231日。

2.各单位应对申请人的评审资格条件、基本申报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申请人教学、科研业绩等的确认,由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院、装备工程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认定和解释;论文收录情况以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为准。

3.申报高校教师和科学研究系列正高职称,须有一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申报副高职称,须有6个月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或参加3次以上海外国际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

根据职称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在国家机关、行业主管单位挂职借调满同等时限可替代相应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要求(须经挂职借调领导小组认定)。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在海外进修和挂职等社会实践经历要求依据学校相关专门政策执行。

全职博士后和专职科研人员参加高级职称评审对海外学习工作经历不作要求。

4.非思政工作队伍系列青年教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在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做到: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社会实践(含军训或下厂实习或在实验室工作)、课外科技活动、文化艺术活动或其他社会工作,或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累计时间在1年以上,工作负责,各方面反映良好。

5.连续两次申报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均未通过学科组评审者,须暂停一次申报。基层单位正式上报人事处的申报人员名册中的所有申报人,均记一次申报。优秀青年教师破格晋升教授,不计入个人申报次数。

6.进一步加强公示制度,扩大公示范围,加大公示力度,实行网上公示制度。推荐人员名单、申报材料的公示期均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或邮件等形式向人事处或纪委监察办反映问题。

7.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察,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如申报材料失实,取消其当年评审资格,或撤销其任职资格。

五、关于“代表作”送 

加强同行专家评议,重点考察“代表作”的质量,淡化数量要求。申报人可提供近期论文、论著、报告、专利申请书及授权证明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决策咨询等标志性成果。“代表作”必须申报人为第一作者, 论文、论著应是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代表作”将送往所在学科位居全国高校前列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或中科院相关院所进行评议。

正常申报正高职称送5位校外专家评议、副高职称送3位校外专家评议;破格申报正高职称送7位校外专家评议、副高送5位校外专家评议。

如有2名及以上校外同行专家认为被推荐人学术水平“未达到”任职条件,则不进入“学科组”评议。去年参加评审但未取得“任职资格”的申报人,其代表作须全部重新送同行专家评议,并且送审代表作中,至少须提交一篇新发表的或未送审过的代表作。 

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程序

今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仍采用基层评审组推荐、学科组评议、高评委评定的程序。基层评审组和学科组两级评审中,均不得进行预投票。一轮投票直接产生全部合格候选人的,以此轮得票数为准;如一轮投票没有产生全部合格候选人,可以进行二次(或更多)投票直至产生出全部合格候选人,上报结果应包括每位候选人的所有轮次得票情况。

(一)基层评审组评审 

1.个人申报、单位审核。申报人需按要求提交个人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基层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

2.材料公示,评委遴选。基层单位须将所有申报人经过审核的申报材料集中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和地点报人事处备案;基层单位成立评审组进行推荐评审,评审组由不少于11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

3.推荐评审,结果公示。申报人须向基层评审组介绍任现职以来的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业绩。在学校指标范围内,基层单位进行评审推荐。评审完成后,将被推荐人员名单在基层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申报教学型教授/副教授人员、全职博士后和专职科研人员参加基层评审,指标单列。

(二)学科组评审          

1.申报人员资格复核。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对被推荐人基本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学校召开资格审核小组会议,对基层单位上报被推荐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审定。

2.材料公示。被推荐人申报材料集中在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同行专家评议。被推荐人提交《同行专家鉴定表》和代表作等送审材料电子版,基层单位收齐后交人事处。同行专家评议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4.学科组评议,结果公示。学校成立由不少于11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的校学科组进行评审。申报正高级职称的被推荐人员向学科组介绍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5分钟)。学科组评议通过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高评委进行评定。全职博士后和专职科研人员、教学型教授/副教授、思想政治工作人员、2020年第一批通过学校师资引聘评审引进的上岗研究员和上岗副研究员参加学科组评审,指标单列。

(三)高评委评审

学校高评委对被推荐人进行评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被推荐人是否具备“任职资格”进行表决,被推荐人获同意票数达到或超过到会人数三分之二即取得任职资格。

(四)评定结果公布

根据高评委评定结果,人事处行文公布具备任职资格人员名单和取得任职资格时间。

七、关于优秀青年教师破格晋升教授 

对教学科研成绩突出的青年教师,可破格申报教授。 

破格申报教授条件主要为: 

1.具有博士学位;自然科学领域198511日以后出生,社会科学领域19801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副教授经历,或获得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或具有海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2年以上博士后或科研工作经历; 

3.申报破格评审人员的资历、工作年限、教学科研工作量不做具体要求,但需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申报人员学术成果水平(至少在一个方面)应明显高于学校申报同档次职称的相关条件。

八、上报材料要求

1.评审表、基本情况汇总表、数据统计表各一份(含电子版);

2. 提供代表作23篇(pdf格式)和《同行专家鉴定表》(pdf格式)。具体要求见“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栏”中《2020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论文送审名册》Sheet2样表。

3.附件材料,内容包括:

1)论文检索证明材料(图书馆出具)、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教学研究项目、科研项目、获奖、专利情况及荣誉证书的证明复印件;在国内外担任重要学术兼职的任职证明复印件。

2)任现职以来所发表论文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复印件;著作、教材版权页、前言、目录复印件。

填写附件材料目录(目录贴在材料袋上),按要求顺序装订,放入材料袋。基层单位审核人员请核对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属实。

纸质材料报送至综合楼512室,电子材料发送至szb@nuaa.edu.cn

九、时间安排 

417日 发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知;

424日 各单位提交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5 9日 人事处确定各单位有效申报人数并下达指标;

515日 各单位完成推荐评审,并将被推荐人相关材料(含同行专家评议材料)报送人事处;

626日 校学科组完成评议工作;

73日 校高评委完成评定工作。

十、其他 

1.中级职称评审安排在7月进行,初级职称的认定工作于10月进行。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费400/人,送校外同行专家评审费500/份,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200/人。 

3.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申报表格可到人事处网站“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栏”(http://rsc.nuaa.edu.cn/2020/0417/c379a197633/page.htm)下载。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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