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晚,新一期人文大讲堂在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模拟法庭举办。本期讲堂特别邀请到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赵万一、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慈蕴,两位教授分别以“关于民法典时代的民商关系”、“中国公司法何去何从”为题,为师生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绝伦的讲座。人文学院院长王建文、法律系主任王炳以及80余位师生参与了本次讲座。
赵万一教授先从民法典的法律定位、我国民商合一的立法理念、现代市场关系的复杂性三个方面解答了“民法典中为什么要有商法元素”这一问题。接着,赵万一教授结合民法的基本原则以及民法典具体内容对“民法典中商法元素的体现”这一话题做了简单介绍,围绕“民法典对公司法修改的影响以及公司法的应对措施”,赵万一教授提到、出,民法典不仅对公司法带来影响,也会对商法以及整个法律体系带来影响,要充分尊重民法典的制度实体和立法理念并对民法典的一些规则做适当的深化和扩充。
朱慈蕴教授以违规举牌为例对赵万一教授的分享做了总结概括。她从2013年公司制度改革切入,阐述了国家鼓励投资人利用公司制度更好地创业创新。同时,她也谈及当前我国对股东的监管应当适当加强,适度打破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界限,增强监管的灵活性与有效性。最后,朱慈蕴教授也表示公司制度要更好地体现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同时要体现商事组织法的特点。
讲座尾声,王建文院长用幽默风趣的语言对两位教授的演讲内容做了总结。现场的同学和老师积极思考,参与互动,就“公司法中公司类型对解决国有企业的相关问题”“是否需要有统一的公司法典将各种类型的公司都纳入”“怎样的公司法类型是能够解决中国本土问题的”等方面向老师提出问题,两位教授也从多个方面予以耐心解答。最后,讲座在全体师生热烈的掌声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