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1〕5号)精神,2021年我省仅开展一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认定范围为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辅导员。现将我校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要求
今年认定时间紧迫,请各院系部门提醒申请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网上申报和体检工作,各单位做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材料审核和现场确认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4 月 23 日至 5 月 8 日: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在指定时间段以外申请不予受理。
进入网站后需要按照提示下载和上传“个人承诺书”。
“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省份选择“江苏省”;认定机构选择“江苏省教育厅”;“申请任教学科”在学科大类下选择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本人所学专业或主要任教学科相一致,专职辅导员的任教学科原则上为思想政治教育;确认点选择“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申请信息中“毕业学校”按毕业证书填写,如果系统中检索不到学校名可以自行添加;“工作单位”的学校名称应与学校公章字样一致;“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个人简历”从初中毕业后起按照时间先后填写,必须填写到现阶段,填写高等教育学习经历时在“职务”中注明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电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及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
网上申请需上传近期 1 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尺寸为25mm×35mm,应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纸质相片同底版。
2.4月23日至5月8日:上午7:30至9:30(周日除外),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和下载的体检表(附件7,双面打印,张贴照片),自行前往省中医院一楼体检中心凭苏康码挂号交费体检(空腹,不饮水),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医院应在体检表上“体检医院意见”栏明确给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无体检合格结论或提出复检但未复检的,不予认定。(交通:可乘地铁2号线省中医院上海路站下3号出口,也可乘5路、9路、13路、18路、48路、43路、4路莫愁路下)。
3. 5月6日至5月11日:院系组织完成对申报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要求上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安排,以备抽查,请各单位务必于4月30日前上报院系测试安排情况表及其电子版(注意:博士学位教师免测,测试时间请务必安排在5月6日至5月11日期间),按相关要求完成测试(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6)。
4. 5月12日至5月13日:学院现场确认。申报人员自备档案袋,封面粘贴“高校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 (附件3),将全部申报材料按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要求顺序装订入档案袋内,上报学院,学院认真核对复印件和原件,确认无误的当场返还原件,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在验核情况栏打“√”,在现场确认人签字栏内签名(参见附件3)。
5. 5月14日:学院把材料齐全者的申报材料交人事处师资办,同时报送加盖学院公章的申报人员花名册纸质版及电子版(参见附件4)。
6. 5月19日前,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报材料核实、审查和认定并上报教育厅。
二、材料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提供的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相片粘帖页,提供近期 1 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 1 张(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正规纸质冲印,尺寸为25mmX35mm。)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省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5)“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申请免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的,还应提交省教育厅人事处的免考批复或免考证明材料。
免考证明材料可为明确标注“师范”字样的本科毕业证书或专业代码为“0401”、“0451”及“0453”的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证书。如本科毕业证书中未明确标注“师范”字样,按照往年政策执行
(6)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打分表,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博士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和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需提交相应的认证书)。
(7)体检表。
(8)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在编人员提交进编证明材料复印件,非在编人员提交合同复印件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9)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可根据需要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公函。
请申报人认真阅读流程,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相关材料进行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
三、特别注意
1.体检报告仅当次有效;
2.申报人需取得“校本培训合格证书”;
3.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填写***语委,即发证机构;
4.专职辅导员的任教学科原则上为思想政治教育(法学-政治学-思想政治教育);
5.在编证明:
(1)在编人员:引进人才:提供办人才引进手续时报到教育厅、人社厅的表复印件;调动人员:提供人社厅商调函及《人员调动登记表》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部省属事业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登记表》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博士后出站分配工作人员:提供人社厅《博士后研究人员分配工作介绍信》复印件。
(2)非在编人员:与学校签订的1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复印件,并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联系人:曹锁娟
联系电话:84892739
附件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情况
附件2: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要求
附件3:高校教师材料袋封面
附件4: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
附件5:照片粘贴页
附件6: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
附件7: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