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空学者”计划实施暂行办法》(校人字〔2017〕5号)、《<“长空学者”计划实施暂行办法>补充细则》(校人字〔2018〕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度“长空学者”的申报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在校教师公开遴选。为进一步强化学科导向,立足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实施分层分步精准培养,各学院在建议名额范围内择优推荐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长空英才”申报条件
1. 具有博士学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自申报当年1月1日算起)。按照各类国家级人才项目申报年龄限制,结合聘期管理,对于特别优秀的申报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 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学术构想,在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学术成果得到广泛认可。
3. 具备在“长空英才”岗位聘期内达到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教学科研水平。
(二)“长空之星”申报条件
1. 博士毕业两年以上,副高及以上岗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自申报当年1月1日算起)。按照各类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申报年龄限制,结合聘期管理,对于特别优秀的申报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 具有严谨求实的学术作风、明确的研究方向和较大学术发展潜力,是所从事学科领域中的优秀青年拔尖人才。
3. 具备在“长空之星”岗位聘期内达到国家级青年人才教学科研水平。
三、遴选程序
1. 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反映个人学术业绩与成果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长空学者”候选人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 学院推荐。学院教授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条件及发展潜力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3. 学校遴选。学校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
4. 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5. 聘任。签订培养协议和工作目标任务书。
已入选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者,由本人申请,经学院审核、学校批准,直接入选“长空英才”计划;已通过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函评、进入会评的人员,由本人申请,经学院审核、学校批准,直接入选“长空之星”计划。
四、遴选时间安排
1. 2021年6月18日前请各学院将本次拟推荐申报“长空学者”人员的以下材料报人事处/高级人才办(综合楼510室),同时需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每位推荐人选的电子申请表和附件材料整合成一个PDF,候选人推荐汇总表单列(发送至rck@nuaa.edu.cn):
(1)《“长空学者”候选人申请表》(见附件1);
(2)附件材料1份。附件材料请按照以下内容及顺序整理:
1) 附件材料封面和目录(须标注页码);
2) 重要科研获奖、承担主要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
3) 代表性研究成果(论著、论文、专利等)
论文:提供5篇以内高水平代表作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
4) 申请表中列举的论文检索证明;
5) 其他证明材料。国内外重要学术兼职证明,有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3)学院2021年度“长空学者”候选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请各学院负责审核申请书内容和附件材料的真实性。所有申报材料均不得涉密。
2.2021年7月1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会。
3.2021年8月30日前完成“长空学者”聘任和协议签订工作。
联系人:谈静艳 杨光
联系电话:84892461、84895923
电子邮箱:rck@nuaa.edu.cn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