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学校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深化以学科为导向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分类管理、评价和晋升体系,全面激发师资队伍的创新活力和竞争力 。依据《2020-2022年聘期考核办法》(校人字〔2023〕24号)和《2023-2026年岗位聘任与管理指导意见》(校人字〔2023〕25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0-2022年聘期考核和2023-2026年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开展学院2020-2022年聘期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受聘2020-2022年专业技术岗位,且2022年12月31日在职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聘用人员 (含2023年1月1日至今退休的人员) 。
聘期内新进人员纳入考核对象范围,不含年薪制聘用 (指与学校签订年薪制聘用合同,下同)人员。
二、工作安排
1.5月23日前,学院成立岗位考核工作组和监督组,制定岗位考核方案(附件2)提交人事处备案;
2.5月26日前,教师填写岗位考核表,其中三岗人员填写《2020-2022年专业技术三岗聘期考核表》(附件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填写《2020-2022年其他专技岗聘期考核表》(附件4),所有申报人员填写《附件5:2020-2022年专业技术岗位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5);
【请提交申报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及考核表的纸质版至系主任处】
3.6月1日前,学院完成教师考核材料公示;
4.6月14日前,学院完成聘期考核和结果公示。
三、相关事项说明
1.申请人须做诚信承诺,对本人填报的所有材料真实性 负全责。如出现抄袭剽窃、伪造数据、篡改造假、提供虚假材料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参加聘任的资格,已通过者予以撤销,计入教师诚信档案,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考核着重考察申请人上一聘期工作实绩。
3.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参加所在业务单位的岗位考核及岗位聘任。
4.2023年1月1日至今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学校根据申请人聘任的岗位所对应的岗位绩效薪酬,调整2023年1月1日至退休之日的绩效薪酬。
5.管理人员的岗位按现从事工作岗位套定。
6.工勤技能人员的岗位按技术等级套定。
五、其他
1.考核及岗位申报材料不得包含涉密信息。
2.相关事宜由学院岗位考核工作组负责解释。
附件1:关于做好2020-2022年聘期考核和2023-2026年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2020-2022年专业技术岗位考核方案.docx
附件3:2020-2022年专业技术三岗聘期考核表.docx
附件5:2020-2022年专业技术岗位考核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