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经学生自主申请、学院组织考核,现公示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期从6月1日至6月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至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学办,联系电话:84896696。
序号 | 姓名 | 转专业类型 | 转入专业 |
1 | 段紫仪 | 优秀生类 | 法学 |
2 | 赵卫清 | 优秀生类 | 法学 |
3 | 聂菁 | 优秀生类 | 法学 |
4 | 马雨田 | 优秀生类 | 法学 |
5 | 陈紫瑶 | 优秀生类 | 法学 |
6 | 陶麒蓉 | 优秀生类 | 法学 |
7 | 高一点 | 志趣专长类 | 法学 |
学院将在本学期结束后(8月10日)对拟录取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审核(学习情况包括:成绩、绩点、排名等),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并公示。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如需撤消转专业申请,须于8月10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