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0年度教职工子女
入校外幼儿园保育费报销补助的通知
各位老师好! 按照学校《教职工子弟入幼儿园收费及优惠方案》(校人字〔2014〕21号),学校年终受理教职工子女校外幼儿园保育费补助报销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学校事业编制教职工,其子女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入校外幼儿园(小班至大班)。
二、补助政策
1.每位儿童可在800元/月补助限额内,按月报销保育费补助,发票不足800元/月据实报销;
2.2020年1月至12月其中10个月的补助应按每月的发票一次性报销;
3.补助不分单、双职工,双职工在女方统计;
4.每位儿童在学龄前享受补助累计不得超过30个月;
三、报销程序
个人申报。符合补助条件的教职工,打印并填写《教职工子女幼儿保育补助报销单》(见附件),按财务报销要求,将幼儿园保育费正式票据另行平铺黏贴于A4纸上,并请于12月14日下午3点前交至305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