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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

来源:10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15-10-22访问次数:522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请各学院务必在2014年6月16日前完成本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后期的各项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学院应使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PMLC)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对毕设论文进行抽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学院及指导教师应加紧组织、指导,督促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各项材料的网上提交和打印装订工作,保证学生有充足的时间规范地、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设计,保证“本科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学生毕业设计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毕设材料提交、打印装订及归档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三、毕业设计团队应有毕业设计(论文)团队总报告,总报告要求5000字以上,目标明确、结构清晰、分工明确、论述完整。团队中每位学生应有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

四、学院组织学生签署《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附件二)。

五、学院应做好答辩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答辩分组、答辩安排、学生答辩材料准备等事项。上述事项应及时通知到指导教师和学生。

六、在毕设答辩前,学校将抽取部分毕业设计作品进行公开展示,被抽取到的毕业设计须提供论文简述和最终成果材料。展示时间暂定为6月6日至20日,展示地点为校图书馆一楼左侧,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学院可采取以下形式组织答辩:

1.评优答辩组:经学生申请、指导教师推荐获得参加评优答辩资格的学生,学院可组织其参加评优答辩组答辩,答辩组至少由5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2.普通答辩组:不参加评优答辩的学生,学院可组织进入普通答辩组进行答辩。

3.公开答辩组:无论是否参加评优答辩,任何学生都可以进入公开答辩组进行答辩,学生名单由学院确定。

八、学院应加强对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成绩评定工作的指导,保证毕业设计成绩评定的规范性、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学院基于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小组评分,并结合学校规定的成绩分布比例要求(“优秀”成绩的比例一般掌握在参加答辩学生总数的15%,不得超过20%;“中等”及以下成绩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进行调整,最终评定毕业设计成绩并向学生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教务处学籍科。具体成绩评定要求见附件三。

九、学院应按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工作办法》的要求,从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设计中按3∶1的比例择优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数每个学院不超过5个。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应在“本科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提交《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附件四)或《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表》(附件五)。

十、为满足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归档的要求,各学院应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保证材料的完整性以及与“本科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材料的一致性,材料归档要求另行通知。

十一、学院在本科毕业设计工作结束后,应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要求”做好本院的工作总结,并及时提交至“本科毕业设计管理系统”。

十二、具体时间安排:

1.5月23日前,学院需要提交《XXX学院201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工作方案》;

2.6月3日前,学院组织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的网上提交;各学院完成毕设论文抄袭检测,提交一份《XXX学院201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报告》;

3.6月5日前,完成部分毕业设计作品公开展示布置工作。

4.6月6日前,学院在“本科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分组以及本院答辩的安排工作;

5.6月15日前,学院应组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评定成绩和评语须在16日前全部提交至“本科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否则将影响学院成绩评定工作;

6.未能通过答辩资格审核或没有通过答辩的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修改或重新准备后,经学院审核同意,可向院级毕设工作指导小组申请补答辩,补答辩的时间至少在正常答辩的两周以后;

7.6月15日前,学生需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的打印、装订和归档工作。毕业设计封面、材料袋等至指定地点购买、装订。明故宫校区:任何时间都可,C-17号楼(能源动力学院对面);将军路校区:6月9日—6月14日,6号楼(候车室)1楼606室;

8.6月16日前,学院完成学生毕业设计成绩的评定工作,并向学生公示,公示结束后,在“本科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完成成绩上报工作。同时学院打印成绩汇总表一份,经系主任和教学院长签字确认后提交教务处学籍科。另外,学院应完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或优秀毕业设计团队的推荐上报工作;

9.6月20日前,学院应完成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并提交至“本科毕业设计管理系统”;

10.9月30日前,学院应完成本年度毕业设计(论文)补答辩工作,并补充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凡9月底之前不能按期完成的学生应参加下一届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附件一:毕设材料提交打印装订及归档要求.doc

人文学院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材料提交统计表.doc

附件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三:本科生毕业设计成绩评定要求.doc

附件四: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推荐表.doc

附件五: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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