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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人文学院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工作方案

来源:10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16-05-19访问次数:802

一、学院抄袭检测时间安排

1、2016年5月23日,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抽查学生比例、人数,产生被抽查的名单并上报备案。

2、学生提交被抽查论文的截止时间为5月26日下午5点前(请提交到本科毕设系统中)。

3、论文检测、抽查结果分析时间安排为:

     5月27日,完成首轮检测;

     5月28日—31日对需修改论文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后论文5月31日下午5点前必须提交

     6月1日对修改后论文进行再次检测。

4、6月2日处理完成抽查结果,并向学校提交抽查报告;

二、毕设检测工作安排

由论文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论文写作并对论文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学院教学秘书负责论文检测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学生将经过指导教师审核后的论文提交系统,教学秘书进入毕设系统下载论文进行第一轮检测。

2、第一轮检测后,由教学秘书将检测报告告知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不通过论文进行审核,并给予学生修改意见。

3、修改论文经指导教师审核后上传毕设系统,参加第二轮检测(检测论文将从系统上直接下载,如修改后论文逾期上传,将以检测当天系统中论文版本为检测文本)。

4、第二轮检测不通过由指导教师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修改通过抄袭检测后予以答辩或延迟答辩)。

三、抽查学生人数比例

我院2016届本科毕业生共79人,分属三个专业,全部参加论文检测,占所有参加毕设学生的比例为100%。此次抽查严格按照“本次检测比例为100%”要求进行抽查。

四、检测指标评价方案及措施

规定检测指标“完整检测结果复制比”对论文评价结果的影响和相应措施如下:

完整检测结果

复制比

评定结果措施
小于等于20%通过通过
大于20%且小于等于30%修改后通过组织分析论文检测结果,提出修改方案,修改通过抄袭检测后予以答辩
大于30%复核由指导教师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修改通过抄袭检测后予以答辩或延迟答辩)

五、评价方案合理性说明

因我院三个专业均是文科专业,尤其是法律学专业,论文中会引用到许多法律条文等,重复率检查中,客观上会增加重复率,所以我院比例上限定为30%,符合相关专业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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