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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来源: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18-10-10访问次数:711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文件规定现将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文

成  员: 高志宏  尹春苹  张  勤  沈广和  王  炳  陈  雷

二、评审评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2)个人申报、专家评审、学院公示并上报;

三、申报条件

国家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在读全日制非定向三年级硕士生和三、四、五年级博士生(五年级博士生仅限直博生),研究生在校期间最多只能获得一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同学校文件要求。

四、名额分配

人文学院本次分配到的国家奖学金指标共 2人,其中硕士2人,博士0人。奖励金额为:硕士2万元/人,博士3万元/人。

  五、评审程序

        1、符合基本条件的研究生自行申报,填写《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荣誉证书、论文复印件等学术成果)于927日前提交学院;

21010日前,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组织申报研究生进行公开答辩;

31012日前,评审结果将在院内公示。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学院应及时处理并答复。

六、评审具体流程

1、参报同学自己陈述(请参报同学准备3分钟的答辩ppt);

2、专家评审组进行提问;

3、全体同学答辩完,专家评审组现场投票;

4、监督组成员唱票、统计票数,当场宣布结果;

5、公示结果并上报。

七、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公示期内(自评审工作结束之后5个工作日),在学院公示栏及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任何疑问或者异议可向学院提出,发送邮件至邮箱427795030@qq.com,学院将及时处理并答复。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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