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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高级人才办】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19-12-17访问次数:346

各有关单位:

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留学身份和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境)管理规定》中的申请条件的专任教师。

1.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3.申请时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邀请函派出时间应在202041日至20211231日之间)

4.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5.经所在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放弃留学资格并获准者,2年内亦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公派出国的人员回校后服务满3年方可再次申请出国项目。

(二)申请留学身份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6411日以后出生),且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2.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91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1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4.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三、派出渠道

为了更好地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资源,教师可申报各类项目中的专项项目或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

四、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

五、申请程序

1.申请人网上报名。请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受理机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申请受理时间为202011日至15

2.申请人提交书面材料。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并按要求准备书面材料提交所在单位。

3.基层单位审核。依据申请基本条件第一条内容,对申请人进行重点考察。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1),并对材料内容进行保密审查。

4.基层单位上报书面材料。请各单位于202016前将下列材料交人事处师资办(综合楼512室):

1)申请人书面材料一套(A4正反打印,本人签字、贴照片);

2)《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请所在单位就推荐人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并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单位推荐意见表》字数(含标点、空格)必须控制在500字以内(超出字符将不能显示),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请各单位汇总后将电子版发送至师资办邮箱(电子版文件名称:学院+姓名+推荐意见)。

5.学校审核与上报材料。学校将对申请材料审核后于115日上报留学基金委(110日后已提交的申请材料如有问题也将不可更改)。

6.评审与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具体评审内容见《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第四项),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将于20203月底公布,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保留至20211231

六、注意事项

1.根据2020年留学基金委文件要求,入选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人员的留学身份、留学国别、留学期限、国外留学单位等以录取文件为准,不再予以变更。

2.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申请人如系重要涉密人员,请先行向保密处咨询有关出国规定。

3.申请人如承担纵向科研项目,特别是国家重点、重大项目的,申请时科研项目应正常在研。因科研项目研究进度严重滞后造成留学项目无法按期派出的,学校将不予批准延期派出。

4.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前规划,安排好申请人教学科研工作,按照选拔条件和时间节点,做好推荐工作。


联系人:周敏洁  联系电话:84892739  

南航公派留学申请QQ群:726349341(申请时请注明学院、姓名)

E-mailszb@nuaa.edu.cn


附件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191217

单位推荐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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